8月10日,“广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绿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杜新波,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樊新鸿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创新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广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对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来,广西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在全区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有关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全区逐步健全城镇体系和区域与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促进城市分工协作,落实强首府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形成城镇空间与自然生态相互嵌套的布局模式,引导城市新区及旧城更新地区构建生态单元-街区-组团的多尺度空间结构。科学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和开发强度,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城市空间,促进城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绿色协调。
二是扎实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改革任务要求,南宁、柳州市成功列入2021年全国城市体检样本城市名单。目前两个市正按照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计划10月底完成。
三是大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目前全区70段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2.16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全区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24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0万吨/日;累计建成723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全区城镇供水普及率达99.29%,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8.76%。
四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加大历史文化名胜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2021年,全区完成17片历史文化街区、253处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的设立工作,完成222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广西首部历史文化名城地方立法——《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五是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19年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不断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居民生活环境及配套设施得到明显提升。2021年上半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已开工1351个小区、13.92万套,开工率为85.94%,排名全国第9。
六是增强全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我区始终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努力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今年6月印发实施《广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着力提升全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2021年,我区共争取中央资金2.3亿元,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21年上半年,全区建设改造地下管网2965公里,完成投资97.78亿元,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不断增强。
七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通过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截至2021年6月底,广西14个设区市均已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投入运行,9个设区市的市级平台已与国家平台实现联网。目前,广西正在修编《广西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计划开展地区试点,推广“CIM+”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示范应用和其他行业领域的智慧应用。
下一步,广西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做好城市更新工作,补齐城市短板,建设壮美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