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新疆讯(通讯员 丁持盼报道)10月6日,新疆巴楚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大麻原植物案件,抓获违法人员1名,铲除大麻原植物22株。
10月6日,新疆巴楚县公安局阿纳库勒派出所博孜买里村警务室民警在入户走访时,发现居民卢某院内西北角处,疑似种植大麻原植物。民警随即向综合指挥室汇报后,副所长马建钧组织2名办案民警与禁毒大队民警前往现场。经禁毒大队民警比对验证,确定该植物为毒品原植物大麻。随后,民警现场铲除成年株22株。
卢某对自己非法种植大麻原植物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公安机关提醒:
大麻的强烈成瘾性和麻醉性,在联合国禁毒公约中大麻和海洛因、可卡因并列为世界三大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