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黑龙江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十五连增”,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637元/人月。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梳理发现,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已有10省份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三季度,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242.4万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753.2万人,平均标准706.6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489.2万人,平均标准6298.8元/人·年。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确保困难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