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崔秀军)8月14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来自绥化的冷藏车辆从翠峦高速入口进入乌翠区送货,车上载有进口冷链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乌翠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开展检查,经查,车上所载货物为伊春市乌马河宜昌鲜果超市购进的1件10公斤的印度产刀鱼和伊春市乌马河得利酱肉店购进的2件30公斤的丹麦产猪手,以上进口冷链食品均未履行报备手续。
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涉事产品采取就地封存措施,并向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同时协助疾控部门对涉及该批次产品和同车混运的其他国产冷链食品存储、销售场所进行核酸检测并全面消毒;对涉事冷链食品经营店全部封停并进行全面消毒;对4名追踪到的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暴露人员及一般接触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因涉事2家商户均未履行报备手续,且未按规定使用“黑龙江冷链”,违反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目前,2家商户已按照乌翠区疫情指挥部要求,停业整顿,并被公开曝光。
《伊春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64号通告》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有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黑龙江冷链”、不如实填报信息、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