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郝清涛)4月23日上午9时,村民李某将两面锦旗送至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对兴福派出所和户政大队民警为其补办户口表示真诚感谢。
今年3月,李某来到兴福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称其于1980年将户口由兴福派出所迁出,后因迁移证丢失一直未落户,导致其户口信息丢失。派出所民警经调查,了解到59岁的李某曾经在大庆市某监理公司工作过,后来一直在绥化市北林区工作。民警分别到其位于大庆曾工作过公司和目前工作的北林区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因大庆某监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员外出无法开具证明,民警制作一份证言笔录后返回。今年4月中旬,民警得知大庆某监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员返回大庆后,第二次去大庆市调取证明、证言。又经进一步调取有关原始资料及走访调查,证实该人确无户口信息并且确为原兴福乡金林村村民。民警迅速将相关信息申报到北林分局户政大队,户政大队第一时间审核并上报绥化市公安局,为李某补录了户口并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