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首席记者孙守印)“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和高检院《关于做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支付王清人身自由赔偿金65.39705万元;
二、在送达本决定时当面向王清赔礼道歉,在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王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2.88896万元;
三、王清的其他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如对本决定没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之日起向本院申请支付赔偿金。”
2021年3月14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宣读完刑事赔偿决定书,当场向王清赔礼道歉,接过赔偿决定书,王清喜极而泣,“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做到有错必纠,有错必改,感谢党!1886天的羁押今天终于结束,我终于获得了自由!”
“引资使者” 1964年出生的王清,在家乡浙江省永康市,是建筑、市政等行业的民营企业家翘楚。2003年营口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让王清远赴辽宁投资经商。
2003年7月,王清联手上市公司——钱江水利公司在营口市鲅鱼圈区注册成立钱江置业有限公司,成功打造东北地区最大、最新、最全的五金商贸城,从而引领鲅鱼圈区招商引资新篇章。2005年,在鲅鱼圈投资6000万元成立钱塘江房产有限公司,出任法人代表,在营口市南部新城竞得100亩土地开发权。在鲅鱼圈开发的御景湾小区上市营销额达7亿元,向国家上缴税收近亿元,成为纳税明星,被辽宁省、营口市两级领导赋予“引资使者”美誉,作为鲅鱼圈区政协委员的王清,多次陪同省市领导前往浙江、福建及港澳等地招商引资。
铁证举报 2009年,由于政策变化及一些客观因素,钱江水利公司退出钱江置业有限公司,出售股权、五金商贸城的经营开发权、22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王清经多方沟通申请完成了22万平方米土地从综合用地转为商住用地,筹集谋划收购事宜。
2009年下半年邀请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吴某、王某前来考察,三人以1.9亿元收购了钱江水利公司在钱江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中,吴某认为22万平方米土地,850元/平方米的价格偏高,要王清与钱江水利公司谈判压低收购价格,承诺可以接受的底价是每平方米700元,如果低于700元,实际收购单价与其底线之间的差价,由他本人承担支付给王清作为报酬,并手写一份“结算清单”签字确认。王清以570元/平方米的价格拿下谈判,顺利完成收购。可是,吴某承诺的2880.4085万元的报酬却分文未给。
合作初期公司经营蒸蒸日上,截至2013年底,公司共有资产3.1亿元、已按揭未到位应收房款5000多万元、已购尚未开发土地180亩、已建成未出售数万平方米商品房。面对这样的经营发展成果,吴某动了独占垄断的念头,在社会散布谣言对王清进行诬陷、人身攻击,强行解除了王清总经理、王某公司监事职务,非法剥夺了二人股东权益。
王清、王某对吴某挪用公司资金、非法骗贷、偷税漏税等违规违法不轨行为有所察觉,2014年9月王清因吴某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逃税罪,手持铁证到营口公安部门举报。但是,王清没有等来举报结果,反成为被“举报人”、“阶下囚”。
立案之疑 记者了解到,2017年12月21日,《法律与生活》记者郑荣昌以《辽宁营口 浙商王清诈骗案疑云》为题,对王清诈骗案做如下叙述:
2014年10月11日,吴某委托周某到营口市公安机关口头举报王清涉嫌诈骗罪。10月15日,营口市公安人员来到浙江省金华市广福医院,接受吴某口头报案和“结算清单”这一关键证据。
10月27日,营口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清正式立案,11月23日将王清刑拘。
王清的律师说,王清被捕前就将“结算清单”的复印件提交给公安机关,上面没有“以上溢价款2880万元已由王清交给钱江水利王某龙”这句话。但公安机关不同意对原件做笔迹鉴定。后来律师又发现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机关的证据中没有了这份复印件,疑为公安机关隐匿王清无罪证据。
王清被捕之后,公安机关为了取得另一关键证据——钱江置业财务司法鉴定报告,对钱江置业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司法鉴定。在此之前,吴某自行请营口某会计师事务所做过一次审计,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不仅检材是经过大规模造假的审计报告,委托的鉴定单位也是同一事务所,鉴定费由钱江置业支出,吴某的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司法鉴定。后因被王清朋友举报,公安机关废除了这份鉴定报告,委托沈阳一家单位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但所提供的检材还是吴某提供的审计报告。
根据这些关键证据,营口市公安机关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多次延期关押后,在诈骗罪的基础上增加了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于2015年7月20日向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2016年2月14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司法之最 吴某偷税漏税证据确凿,被举报后钱江置业公司的会计账目资料被税务部门全部拿走,可作为证据的会计账目资料竟然被允许由吴某从税务部门取回,私自藏匿;王清向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举报,检察院派人来公司查封,当夜封存的会计账目不翼而飞。
2016年4月29日,法院拒绝王清辩护人出庭辩护且未出具书面理由,王清当庭晕倒,法院终止审理;6月15日,再次开庭,王请见没有律师到庭再次晕倒,法院再次终止审理。
2016年7月11日,王清重新聘请北京律师田某为辩护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又因法庭以扰乱法庭秩序为名将两位律师王某、田某驱逐出法庭而终止,并指控两位律师“向家属敲诈600万元,无礼扰乱法庭秩序”。于2016年7月12日下达决定,不允许王清的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长达17个月之久。
被羁押期间,王清去掉附条件批捕,收到延期审理通知单最多,达19次。延长拘留期限、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出具10张延长审理期限通知书,每张通知书延期审理三个月,共延期30个月。
无罪释放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在不屈的抗争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中,2020年1月22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五次公开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王清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清无罪。”
“宣判后,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以营检公诉诉刑抗(2020)1号刑事抗议书提出抗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以辽检公二撤抗(2020)10号撤回抗诉决定书申请撤回抗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询问原审被告人,不开庭审理本案,审理终结。认为原判对控辩双方关于事实、证据以及辩论意见的评判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诉讼程序合法。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8刑初18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记者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中看到如上的裁定,轻轻地松了口气,王清终于得到法律的公正判决。
感慨万千 “五年零两个月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失去了创造财富、享受生活的机会。冤屈要得以表达,罪错需要惩处,正义必须实现。正义本身既包括无罪之人赢回清白,也包括有罪错之人依法得到惩处。感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我昭雪,接受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的道歉。我现在是被无罪释放,也得到了刑事赔偿,可是诬陷我身陷牢狱之灾的当事人何时能得到法律的制裁?我被羁押无法正常行使钱江置业公司股东权利及总经理职责,带来的股权损失两亿元什么时候能被追回?
无罪释放后,我将自己被冤狱五年零两个月的前后事实经过材料投递到多个相关职能部门。2020年5月,中央扫黑办将我的投诉、举报材料转至辽宁省扫黑办、辽宁省公安厅,辽宁扫黑办、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指令铁岭市公安局扫黑支队异地调查、侦办此案。2020年6月,铁岭市公安局扫黑支队侦办后认定吴氏父女的行为有如下五个犯罪嫌疑:诬告陷害罪;虚假诉讼罪;非法使用间谍器材罪;毁改账目罪;非法阻止证人出庭罪,并征求我的意见,签了字。2020年12月,省公安厅又将该起涉黑案移交给营口市公安局,2021年1月15日营口市公安局又将该案移交至鲅鱼圈公安局……
各办案单位多次找我核实举证材料,我所有的举报材料都是有理有据,有证可查。可我不明白的是宣布我无罪释放至今20个月,诬告我的犯罪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既然是冤案,那对该起案件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的责任人是不是也该追责?
席卷全国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风暴,从部级到厅级,从退休的到在职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滥用职权、不担当、不作为,制造冤假错案的政法队伍中的大佬相继落马,受到正义的审判。辽宁省公安厅原厅长李文喜、薛恒,辽宁原检察长张东阳、宋兴伟、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永恒……等待他们的是正义、法律的审判,这应该是对辽宁政法队伍最好的警示教育。我希望,也相信我的冤案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公平的结果,正义不应该再迟到了。”王清告诉记者。
“2003年我撇家舍业从浙江信心满满来到营口这块沃土投资发展,确实得到了当时的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对营口这块热土、好客的营口人已经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我始终坚信乌云不会遮住太阳,从宣布我无罪释放的那天起,我就决定要从哪摔倒从哪爬起来。政府打造这么好的营商环境,给我们企业发展提供这么好的空间,我没有理由不重新振作起来。我再一次真诚的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尽快让诬陷我的嫌疑人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让我心情愉快地重新生活。我要用我后半生的余热为‘营口创城’,为营口的经济发展禅精竭力做出最大的贡献。”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意味着需要在冤案纠错之后依法追责,否则民众感受到的就是残缺的公平正义。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