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9日欢迎特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成功处理多项自去年10月起因选举主席延误而未能处理的法案及附属法例,并表示将继续全力配合立法会在余下任期的审议工作。
在8日下午举行的特别会议上,立法会内会处理了13项特区政府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31项自2020年3月27日起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委任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议案,以及四项法案委员会报告。
特区政府发言人在公告中表示,根据基本法第73条,立法会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内会是立法会负责执行其宪制职能中尤为重要的一环,旨在为立法会大会的会议做准备。
自去年10月起,内会举行了17次会议,经过逾30个小时的讨论后,仍未能选出本会期的内会正副主席,令内会完全瘫痪,不能正常运作,积压多项与社会经济及民生息息相关的法案。
截至5月8日,立法会正审议15项特区政府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以及11项于上两年度完成首读并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法案。其中,《国歌条例草案》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两法案,内会已完成审议相关条例法案委员会报告,尚未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发言人说,《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在经过共17次会议、历时超过50小时的审议后,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内会提交报告。内会在6月28日的会议上对特区政府表示计划于2019至2020年度立法会会期恢复法案的二读辩论并无异议。
发言人表示,期望立法会议员支持特区政府继续推动包括《国歌条例草案》在内的法案的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