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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蓝天!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禁燃令”

【时间】2019-02-01 08:15:02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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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虽然会增添喜庆气氛,但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今年我市继续实施“禁燃令”,市生态环境局将对违反相关禁燃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区域内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相关区域和责任单位进行公开通报。

根据《大连市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春节期间,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星海湾、高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时间为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在此期间,每日6时至23时允许燃放,除夕至正月初三不限时,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监管工作,确保区域内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大连市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规定,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相关禁燃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区域内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相关区域和责任单位,将进行公开通报。

据悉,新春临近,烟花爆竹燃放也多了起来,为了守护我们共同的“大连蓝”,市政府发布“禁燃令”,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出低碳环保过春节的倡议。严守禁放规定,共享美好生活,应该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远离“炮声硝烟”,打造绿色祥和安宁的共同家园。

【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作者】记者陈鑫鑫
【责任编辑】lia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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