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法院积极落实黑龙江高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和“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创建“到家门口”融合化多元解纷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推动系列案一站式实质化解。
基本案情
此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共涉及6起案件,安达某村镇银行因部分客户未按照《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审核通过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室,并指派人民调解员梁金权、王靓对该系列案件进行调解,力争在诉前化解双方矛盾。
调节过程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两位人民调解员了解到该6名被告因购房需要分别于2019年4月在原告安达某村镇银行处办理贷款,均签订了《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至2029年4月,但因疫情原因导致生活拮据,6位被告自2022年2月起未按约定还款,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未还款,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诉至法院。因涉及被告较多,两名人民调解员分工合作,通过电话沟通,将原被告约至法院诉前调解室,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调解工作,不断缩短双方调解目标的差距,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使该批系列案得到了圆满的结案。
处理结果
该案在诉前以调解结案,在两位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申请了司法确认。如此一来,既明确了案件的一次性了结,又为双方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让双方都吃上了定心丸,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安达法院通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非诉途径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双引擎纠纷化解模式,既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依靠人民调解的“柔情”,也借助法院裁定的“刚性”,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更省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快车道”逐步形成。
编辑:徐鹤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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