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龙江 > 龙江法制正文

法院裁定公文被"推诿近一年有余",案件受理就那么难吗?

【时间】2020-12-24 10:03:38  【阅览】

分享:

本网记者接到北安市民焦军的投诉,反映北安市公安局对黑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移交的对被执行人赵忠国涉嫌拒执一案,被推诿近一年之久,没有任何处理结果,使正常的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进行不下去。

记者前往北安市公安局进行了解该案件的侦察情况。被告知办案人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案情为由,拒绝记者了解情况。

记者随后去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被黑河中院查封的涉事房产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预告登记,该中心李姓主任接待了本网记者。当记者拿出黑河中院的裁定书中提出的在不动产登记中的产权人发放的预告名单,李主任说:这些被登记人是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金环(法定代表人赵忠国的妹妹)等48个案外人前来申请办理的。因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机构改革组建的,从房产局划分出来的。当时没有联网,故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后因黑河中院通知此房产是被查封的房产,故此预告登记手续被暂时封存。
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赵忠国、股东赵金环是借机构改革之机有组织的、有预谋的进行突击预告登记,实施的转移、变买法院查封的房产等行为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黑河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引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在2019年11月9日依法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给北安市公安局。

北安市公安局在接到黑河市中院移交的有线索、有证据的侦察函后近一年时间里,都做了什么?投诉人焦君反映没有任何进展的问题是怎么回事?

就此情况,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受理移交案件的北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谷队长,每次通话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记者的约见。他以办案人不在为由,拒绝记者的采访调查。经过记者的继续追问,谷队长说他不是直接办案人,法院移交的资料还需要进一步侦察,卷宗他还没查看,针对记者所说的案件情况,需要和局里领导沟通后再与记者联系,接着挂掉了电话。

发稿前记者再次接通了谷队长电话,问他这件事的当事人是否构成拒执罪,如果构成就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果不构成,就给黑河中院一份正式文书,谷队长没回答就把电话挂了。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将案件卷宗及相关证据以公文的行式正式移交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北安市公安局。截至发稿前十三个月的时间里,北安市公安局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任何解释,一直回避问题。就像申请人焦君在《情况反映》中说的:北安市公安局是故意不作为?还是暗中有利益输送干扰办案?还是办案能力差?本网将跟踪报道。
【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分享: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