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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法官入驻交警事故处理中心 实现涉交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

【时间】2025-01-13 09:34:03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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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首席记者孙守印记者王振环)以前,大家在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时,往往都要经历漫长的等待,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奔走于各个部门之间。
       为了让当事双方能够“一站式”解决问题,2025年1月1日起,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法官入驻营口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集中管辖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立案、庭审等相关事宜,实现只进一扇门、仅在一座楼纠纷就“一站式”解决。


      自2023年8月26日,营口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后,营口市老边、站前、西市三区交通管理进入事故责任“一把尺子”认定、保险理赔“一窗式”办理、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案件办理“一体化”运行的全新模式。对调解不成的一些纠纷,当事人虽然可以在“交通法庭”立案、开庭,但还是要根据交通肇事属地,分别由站前法院、西市法院、老边法院管辖,庭后事项还得分别去属地法院。
     为进一步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促推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打造具有营口特色的“一网、一地、一院”统一标准集中办理新模式,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第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站前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公告》,对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第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管辖法院进行调整。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原属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统一由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管辖,并选派审判团队入驻营口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集中审理;
      二、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立案、庭审等相关事宜,均在营口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办理,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69号;
      三、2024年12月31日前,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第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段志猛介绍到:“事故中心成立后,我们组建了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道路交通纠纷调处团队,通过交警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诉前调解五位一体调解方式,实现全程信息化、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化解涉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现在法官直接入驻中心,彻底解决当事人东奔西走、费时耗力的困惑,省去当事人诉诸法院的时间和成本,极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通过法官前置一步,交警延伸一步,多方联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入驻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打破承办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官较多且分散,裁判标准不一致,也不便于统一与交警、保险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对接的窘境,实现营口市区的交通事故纠纷从定责到调处、从诉讼到判决、从执行到赔付,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确保案件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提升审判质效。
        法官入驻,可以直接参与纠纷调解。相较于传统的诉讼途径,调解程序更为简便,所需时间大大缩短,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当事人可避免进行长时间的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通过法官专业调解,能够更加快速地分析事故原因,根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调解建议,依托法律支持,帮助双方达成共识,降低纠纷成本,提高理赔效率,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入驻法官宫剑说道。
 
【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ccnntv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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