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首席记者孙守印记者高明月)辽宁营口地区三分之二的林地在盖州。为切实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不被破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防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5月,盖州市政府成立了市长挂帅、多部门参与的“利箭行动”办公室。盖州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作为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主体,履职尽责,积极配合林草部门,采取“通、排、打、挖”四项举措,对全市涉林违法行为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巡查打处,形成对各类破坏涉林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
截至目前,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20起,破案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
立足“通” 形成合力 森林警察大队加强与市林草部门的沟通,2022年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森林督查清零行动中,森林警察大队积极与市林草部门沟通,对林草部门移送的森林督查违法点案件进行及时查处。2022年7月19日,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市林草部门在盖州市榜士堡镇大王寨村、石门西村和团山办事处李漠洛村成功捣毁了三处违法加工木屑黑窝点。现场拆除电线电源3处,拆解生产作业机械设备3台。协助市林草部门深入各乡镇查处森林督查违法点,较好地完成了森林违法点清零行动。截至目前,森林警察大队共查处市林草部门移交的森林督查违法点刑事案件7起。
精心“排”明察秋毫 森林警察大队精心排查,及时发现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盖州市公安局协调森林警察大队和辖区派出所建立所队捆绑机制,对涉林违法行为加大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涉林违法线索,第一时间接处警,不断实现早发现、早处置。针对东部山区重点林区易发、多发滥伐、盗伐林木行为和市区周边乡镇易发、多发盗采林地行为,森林警察大队开展常态化巡逻,加大排查力度,遏制盗采行为的发生。
2022年3月24日晚,盖州市沙岗镇惠屯村南山发生盗挖山皮土案件。次日大队迅速投入工作,民警发扬能吃苦,能打胜仗的精神,连续奋战5个昼夜,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终于将案件查清。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相关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了非法盗采破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突出“打” 精准亮剑 大队突出“打”。针对复杂案件,成立专案组,予以集中攻坚;通过超前部署警力,大力开展特情耳目等阵地建设,结合有效情报线索,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实施精准打击。大队坚持“快处警、快勘查、快研判、快抓捕”,与市林草部门合作,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开展打处工作。
2022年7月,接到群众反映,在卧龙泉镇和矿洞沟镇的部分山场有砍伐林木的现象,森林警察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布控。经过几天的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案件嫌疑人孙某(盖州市人)。经过耐心的教育和政策攻心,孙某交代了在卧龙泉镇、矿洞沟镇多处林场盗伐林木500多立方米,构成特大盗伐林木案。随着案件侦办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办案人员发现此案涉及到一个有组织的集盗、运、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考虑到此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众多的复杂情况,市局成立了有多警种参与的所队捆绑、合成作战的专案组。
要想查清此案,不仅要在盖州东部山区调查,还要到相邻的岫岩、庄河等地调查。专案组马不停蹄立即前往盖州市东部山区乡镇以及岫岩、庄河等多地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专案组不辞辛苦,历经上千公里的奔波,终于查清了以李某伟、孙某涛、伏某国为核心的组织严密的盗伐团伙,共涉及砍伐7人、运输10人、收销8人的犯罪团伙,在掌握了大量确凿证据后,专案组果断收网,所有涉案人员全部归案,多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竭力“挖” 一网打尽 大队加大“挖”的力度。对每一起立案侦查的案件开展深挖细查,扩大案件成果,确保不漏查一起案件,不漏抓一名犯罪嫌疑人。
2021年5月26日,森林警察大队在对涉嫌盗伐林木犯罪嫌疑人孙某涛依法进行询问时,孙某涛交待居民顾某在万福洪屯村砍伐林木。掌握这个线索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2019年11月,盖州市东城办事处刘屯村村民顾某在未办理林木砍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柞树甸村庞家沟王某飞家山场砍伐柞树, 大队立即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场进行勘查,经鉴定顾某砍伐林木林地面积4.7603公顷(71.40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砍伐柞树株数2840株.其中幼树49株,有蓄积柞树2791株,蓄积152.8360立方米;砍伐胡桃楸株数711株,其中幼树15株,有蓄积胡桃楸696株,蓄积20.8748立方米;砍伐杨树43株,蓄积0.5855立方米;砍伐五角枫28株,蓄积0.5012立方米。共计砍伐林木蓄积为174.7975立方米。犯罪嫌疑人顾某涉嫌滥伐林木,盗采数量较大,达到重大刑事案件标准,被列为省督案件。犯罪嫌疑人顾某已被执行逮捕。
盖州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长吴胜功告诉记者:“由于盖州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制定措施得当,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从2022年下半年至今,涉林犯罪明显下降,真正实现了群众能在绿水青山环抱中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