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
为确保工作成效,七部门联合出台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等12项具体举措。
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把生产许可准入,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现场核查。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所生产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大中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完善产品抽检监测制度,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
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引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并规范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投诉服务电话等内容。
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督促播出机构切实落实广告播出三级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督促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行动方案还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