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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t/a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时间】2020-07-10 17:06:23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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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电解铝大修渣,建设内容主要为1套电解铝大修渣储存处置系统及配套设施,包括电解铝大修渣的储存、初碎、粉磨、计量输送、协同焚烧,设计处理电解铝大修渣161.3t/d(50000t/a)。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50000t/a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阶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www.cnncn.com.cn/qinghai/jingji
大通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百度云盘获取https://pan.baidu.com/s/1XjNcI9I8s3oxSls8HnPrYw提取码: 65b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地址:www.cnncn.com.cn/qinghai/jingji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青海新型建材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doc
cda807413b939b34fb7293a1c05416eb.doc (39.50 KB)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名称: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88号;邮编:810100
联系人:李怀文
联系电话:15003617178;    电子邮件:150653491@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ccnnqi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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