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潭市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增存挂钩”“增违挂钩”“增减挂钩”政策要求,按照依法依规、节约集约、有保有压、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和批后监管,着力盘活存量土地,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两次对全市用地需求进行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湘潭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方案》,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细分为增量计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存量计划(存量土地处置任务)和流量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园区、主要用地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年内必须确保完成“盘活批而未征土地总量的50%,年度供地计划中征而未供土地占比不少于70%,处置供而未用和低效利用土地30%”的目标。
为确保计划落实,该局还健全完善了三项保障机制。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完善项目准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和土地供应时序要求。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调度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台账式动态管理,使有限的新增计划能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需求。三是建立批供联动机制。用地报批计划与土地供应计划联动,土地供应计划中明确利用存量土地的项目不得纳入新增用地报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