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月28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助理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对罗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三起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该县“法检”两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对刑事案件进行线上庭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出现了积极向好的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湘潭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案件的指示精神,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办案防控两不误,做到履行职责到位,办案标准不降,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工作方法,通过视频远程出庭支持公诉,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不出检察院的大门,员额检察官及助理着制服、戴口罩在自己的办公室内参加了别开生面的庭审。本次三起案件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通过视频连线确认了被告人的身份、告知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公诉人通过视频连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证据、事实等相关问题开展了讯问及庭审举证,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了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三个案件在较短时间内审理完毕,未受到空间和疫情的影响,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疫情当前,正义不打烊。远程开庭既有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引起的疫情风险,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切实维护了诉讼参与人、司法办案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