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水旱灾害,确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湘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即将开展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准备工作的检查。
近日,湘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了详细的通知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县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担当作为,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扎实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方案预案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保障措施到位。
二、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逐层级、逐部门、逐工程落实,明确具体职责,防止责任空档。及时更新水库(水电站)、堤防、涵闸(泵站)、灌区、山洪灾害防御等的责任人,明确管辖范围和责任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在建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的检查与督查,特别要抓紧做好水毁修复工程、堤防加固工程、破堤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如期保质完工。对汛前确实无法完工、必须跨汛期施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将防汛责任人、度汛方案、应急预案、险情应急抢护队伍及物资、在建工程现场管理等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认真开展水利度汛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湘防〔2020〕1号)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水利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0〕29号)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水库(水电站)、堤防、涵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及雨水情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等进行度汛安全全面排查,特别是2019年汛期出险后修复的地段、2019-2020年冬春水利建设项目应重点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度汛隐患和薄弱环节,应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跟踪督查整改。各单位于2月24日前完成对所辖区域备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按要求于2月25日前上报2020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情况的总结材料及相关表格。县防指将于2月26-28日组织开展备汛工作大检查。
五、修编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各级防指要结合雨水工情变化,抓紧修编完善各类水利工程防洪预案和工程调度方案。要按照调度权限,修订各类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应急调度预案、灌区抗旱调水预案、人饮工程抗旱应急供水预案;担负城镇排涝责任的水利部门,要编制、修订城镇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所有预案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切实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人员、物资、设备配备,切实提高防汛抗旱应急保障能力。人员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专家库,加强抢险队伍的管理,组织抢险技术培训和抢险演练,全面提升实战能力、应急水平。物资储备方面,要对管辖的防汛抗旱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点盘查,并及时补充,要制定完善物资储备、管理、调度制度,确保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信息化保障方面,要切实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对系统软件、硬件、网络环境以及数据采集终端进行检查、调试,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数据精准、系统安全、运行高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员要及时主动同水利部门沟通协调,下载“湘汛通”手机APP,做到应装尽装、能用会用。
七、切实强化部门监管督导责任。目前,“新冠肺炎病毒”肆虐,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的前提下,对辖区范围内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业务归口监管、督促和指导,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准备到位、保障到位。(湘潭县河长制办公室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