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网主任记者孙守印记者潘文航王振环)4月8日上午,某外资企业董事长吴某将一面绣有“调解终化三年雪 法制犹连两岸心”14个大字的锦旗及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亲自送到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南楼法庭,紧紧握着主审法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道:“不是你们的公正执法,不是你们不厌其烦的耐心、悉心、热心,我们企业将不知耗费多少精力和财力,企业的发展也将蒙受重大损失……”
感谢信大意是:在与冯某飞等129 人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自2016年4月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在历经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后,于2019年3月21日,与最后一名员工达成和解。至此,这起耗时3年之久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终于全部调解结案,按调解达成的协议已全部履行。
因该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历史背景复杂、诉讼标的额特别巨大,诉讼各方存在重大争议,又因我司系外资企业,案件进展过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该案能够全部调解结案,离不开当事双方的互谅互让,更离不开各位法官公正无私的付出。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南楼人民法庭和汤池人民法庭的主审法官先后组织10次庭审,并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情况下,多角度、全方位考量,最终促成该案全部调解结案。
在此,我司特别感谢法院为该案调解结案所付出的努力。该案的调解结案,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以平衡,也避免了强制执行的漫长过程。案件的调解,对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投资人的积极性,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
在此,我司对法院参与本案处理的全体法官致以最真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推动营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良好法治环境,自制定出台《大石桥市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来,大石桥市法院干警按照《意见》严格履行职责,本着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的思想理念,积极为企业的发展和振兴提供有力的保障。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受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经常关注和了解案件进度等情况,并随时提出意见。法庭庭长亲自听取案件的审理情况,严格把关。法庭副庭长张军接手案件后,快速进行工作,仔细阅卷,熟悉和掌握案情,多次奔波于当事双方之间调查取证,在既要保护众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又要考虑到如何保证台企正常运转、避免因停产而遭受巨大损失,使其达到两全其美。为实现这个目标,主审法官张军放弃节假日休息,不畏艰难,勇于担当,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艰苦不懈地努力,终于使这起艰巨、复杂的案子得以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都给予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