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湘潭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市民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直单位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园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基政股股长参加会议。
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精神、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指出,民政部门作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准确掌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以“两牵头两配合”为重点的工作布局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重点落实好牵头工作、配合工作和行业监管责任;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重点落实好定期会商、情况报送、督查检查和线索移交等制度;要深入开展线索摸排,重点摸排村(居)自治、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养老服务、民政扶贫、福利彩票发行、挖“保护伞”等八大领域中的涉黑涉恶情况。
禹尚良强调,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全面组织学习、精准领会国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按照“四级约谈”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就“打击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专项工作组织相关配合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多想办法、多出点子,进一步细化、实化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方案;要全面开展村居“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逐村(居)了解掌握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村(居)民代表、村(居)小组长相关情况,并作出书面性结论,做好涉黑涉恶问题审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作用,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务公开栏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进行源头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即刻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建好专项斗争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制度文件、宣传报道等工作台账。(杨柳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