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就业工作,大连市近日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对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平台。对认定的市A级、AA级、AAA级创业孵化平台,分别给予每年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资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同时,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对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予以补贴,对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经办金融机构予以补贴,对地方性金融组织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予以奖励。鼓励发展科技金融,对小贷公司向科技创新企业发放贷款给予奖励,对融资担保公司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给予奖励和代偿损失补偿。
《意见》提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优势。符合国家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推动奖补政策落到实处,各地区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意见》明确,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大连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大连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支持企业培训稳定的职工队伍。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按规定采取企校合作、订单式培训方式组织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按学徒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