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实施的总体进度安排,今年我省将完成闭坑矿山生态治理15432亩的任务。
闭坑矿山生态治理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规划,我省在2018年至2022年的五年间,完成恢复治理闭坑矿山89630亩。今年是我省实施该项工作的第二年,项目工程已列入今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具体安排是,6月30日前应完成闭坑矿山治理招投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土石方总任务量的50%,10月30日前完成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土石方整理或人工促进天然恢复措施。
对历史遗留和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闭坑矿山,我省明确“三区两线”及敏感部位、易灾部位以外,原则上以“隔绝人为再次破坏,提供自然恢复基础条件”为主,可因地制宜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恢复措施。而且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恢复,减少人工措施,以降低治理成本。
在治理资金方面,我省提出优先使用同级财政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作为资金保障。同时,要结合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研究制定“谁治理,谁受益”有关土地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机制,实现社会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