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打掉一百一十九个犯罪团伙
中央有部署,辽宁有行动。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果断的行动把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19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3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3个,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61.08亿元,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4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通报了全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
聚焦大案要案 保持高压态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扛起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逐级压实目标任务,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
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的总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切实在依法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上狠下功夫。
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织严织密线索排查网络,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集中排查,最大限度发现锁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集中整治,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排除干扰和阻力,坚决依法打击惩治。公、检、法各部门加强联动、精准打击,建立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重点案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巨大震慑。
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19个,侦破刑事案件1020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4602名;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42件2021人,提起公诉352件1797人;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53件,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747人,其中判处重刑241人。
坚持“打伞破网” 筑牢基层基础
既扫黑又“打伞”,既除恶又清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扫黑与治乱并进,积极开展边扫边治边建,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双向移送”工作机制。
省纪委监委开展线索排查“起底”、交办线索“清零”、深挖彻查“除根”、追责问责“督责”、标本兼治“强基”的五大专项行动;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采取直查直办、重点督办、异地查办;以查办案件为牵引,省纪委监委把公安机关已经查实的涉黑涉恶案件,作为“打伞破网”的主攻方向,采取逐案筛查、安排精兵重点突破等方式,持续深挖背后“保护伞”;先后通报了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等14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件,持续释放有腐必查、有网必挖、有伞必打的强烈信号。
此外,全省组织部门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违纪违法人员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全省累计整顿了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及时选拔846名农村优秀人员补充进村“两委”班子,有力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
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6人,组织处理386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
加强综合治理 铲除滋生土壤
为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我省全面加强综合治理,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构建起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密切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切实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力度,建立完善监管漏洞通报机制,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查监管,注重发挥合成优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督导督查力度。进一步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对于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督导辽宁省情况反馈会议上指出的我省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问责建议,我省全面认领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验收标准。通过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截至去年12月26日,我省对中央督导反馈问题及问责建议已整改完成,目前正对中央反馈指出的长期推进问题持续深化整改。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将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