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挂牌两周年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人民政府举行。
据了解,两年来,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扎实推进各项领域改革试验,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一系列历史性的突破。截止目前,累计新注册企业1.7万户。形成税收的企业6342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2户。分别是成立前27.6倍,10.4倍,17.5倍,2018年,沈阳自贸区全口径税收、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额,分别是成立前的2.6倍。21.7倍和1.5倍,成为全市发展最快,效益最好的区域之一。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佳标就两年来自贸区的建设情况作如下简要说明。
一、改革试验田作用日益凸显
两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沈阳海关,沈阳市税务局等中省直部门以及各市直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赋予的改革试验任务,充分利用沈阳自贸区这块改革“试验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一是开展一系列首创性探索。全省首张企业电子营业执照、首单进口关税履约保证保险业务、首个电子化出入境人员服务单一窗口,率先允许商业银行代理并使用TCBS系统。成为国库代理机构等20余个全省首次在沈阳自贸区诞生。全市首家外商投资旅行社注册落户。首次开通出口退税平台,首个新设企业服务专区,首个国际商会总部基地,首个银企信息输送平台、首次受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率先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等一系列全市首创性探索引领改革创新的方向。
二是形成一批重要的创新成果。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创新,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扩大东北亚区域开放等六个方面形成创新案例52项,26项成为省创新案例。五项上报国家商务部,预计有两项将在全国复制推广,同时省总体方案试验任务完成97项,完成三年任务的84.35%牵头。推动在全市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实验区经验92项,完成三年实验任务的88.46%,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推动45项省级创新经验在全市推广,充分发挥了自贸区试验田的外溢效应
二、 开放“排头兵”地位更加突出
沈阳自贸区着眼于东北亚开放合作,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全力完善开放平台功能,提升投资贸易领域开放水平,引领沈阳乃至全省内路地区的深度开放。
一是全面深化投资贸易领域开放。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自贸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由2017年95条缩减至2018年的45条。大力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市完成8.4万余单报关业务,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等主要业务覆盖率达100%
二是全力建设综保区桃仙园区开放平台。投入资金27亿元。仅用11个月,完成综保区桃仙园区土地征收以及综合办公楼,仓库场地,巡逻通道,隔离围墙等一系列配套设施建设和水电热气等管网铺设。去年12月,通过国家验收,今年4月2日挂牌正式运行。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新窗口。同时,紧紧抓住沈阳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重大机遇,建成跨境电商综合平台和监管中心,打造综保区和中储两处跨境电商基地,初步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等跨境电商格局。
三、发展新引擎效应持续释放
制度创新与扩大开放叠加,为沈阳自贸区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国企改革借助自贸区平台持续深化,区域经济结构正发生深刻变革。
一是产业集聚效应明显。两年来,新建亿元以上项目,34个计划总投资669.2亿元龙头企业加速进驻,引进航天科工,大唐集团等12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先进制造持续壮大,东软医疗2018年工业产值24.3亿元,实现91%的高速增长,沈飞A220系列新工厂、新松机器人未来城等先进制造园区加快建设,新增科技企业达2966家。金融产业加快发展,规划建设金融岛,新增金融企业406家。中工建交等八家银行设立自贸区支行,人保财险省分公司,星恒保险总部相继落户。融资租赁企业207家,注册资本244.65亿元,开展业务71笔,投放本金约8.7亿元,重点集中在成套生产线,大型机械设备和医疗设备等领域。
二是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出台«支持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创新优势,推动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形成了国有企业“内创业”混改管理层持股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国有企业应急转贷业务创新等六项制度创新案例,占全省自贸区国资国企领域创新案例85.7%。沈阳机床集团内创业改革通过员工创业模式创新,实现企业员工向创业者的转变,在自贸区孵化小微企业六家,实现生产效益提70%,年产值提升76%,员工收入提升177%,设备总投入减少56%。
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制度创新和发展实体经济相结合,主动适应对外开放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改革试验服务,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东北亚开放合作等领域改革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实现新的更大突破,为沈阳高质量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进行探索新路径贡献新经验。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沈阳市税务局、沈阳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相关单位领导出席并分别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