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及省委部署要求,为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由省纪委监委牵头在全省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专项检查范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办结案件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是否归入受处分人的组织人事档案;职务、级别及工资等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违规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是否适当;是否按规定向作出或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并对2017年全省处分决定执行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
专项检查持续3个月,分自查和集中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目前是自查阶段,由各地区各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逐一进行自查;4月份为集中检查阶段,省纪委监委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对各市及省直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月份为整改落实阶段,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梳理汇总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省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履职尽责,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切实发挥执纪审查工作的标本兼治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有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