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文明办组建市民文明巡访团向创城发起总攻
【时间】2020-05-13 13:42:21 【阅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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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王铁刚 叶长虹)
为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机制化于4月15日下发通知组建市民文明巡访团。组建一个月来巡访团围绕发现的问题拍照同时编写文字材料上报文明办先后围绕文明出行、共享单车文明摆放等进行了关注监督。巡访团成员由社区居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巡访区域:五三街道、浑河站东街道、白塔街道、桃仙街道。
市民文明巡访团是区文明办领导和管理的公益性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党委、政府联系广大市民的桥梁和纽带。
巡访将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检查、巡访、监督、测评等活动,收集文明城市创建中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深入社区、主次干道、交通场站、服务窗口等场所,对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巡访,传递创建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解决落实。
巡访团将针对不文明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发现并推荐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同时参加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调研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市民文明巡访团按照市、区文明办的安排,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巡访,不开展无计划巡访或个人巡访,保证市民文明巡访团活动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市民文明巡访团成员持证上岗,采取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访活动,具体方式以参加巡访、收集情况、听取意见为主,不承担处理事件和问题的责任。
对活动中收集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市民文明巡访团巡访报告,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报告报市、区文明办。相关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送同级文明办,并由文明办反馈给市民文明巡访团。对巡访团反映问题未作及时处理的,市、区文明办将通过督查通报、领导专报等形式进行督办处理。
发挥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巡访活动中发现的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问题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通过市属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注重运用新媒体,建立市民文明巡访团微信群,市、区文明办及时了解市民巡访团活动情况和问题办理情况。
【责任编辑】liaoningpin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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