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辽宁省慈善总会设立矫形康复基金
【时间】2020-07-23 21:27:33 【阅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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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张婧楠 记者 赵海彤)为解决我省贫困家庭中儿童脑瘫和脑血栓、脑出血、脑外伤等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患者的康复治疗,以及肢体伤残患者矫形手术及假肢和辅助器具安装与康复训练难题,辽宁省慈善总会决定设立《辽宁省慈善总会矫形康复基金》。
此基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户中的儿童脑瘫患者和脑血栓、脑出血、脑外伤等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的患者康复救助,以及肢体伤残患者矫形手术及假肢和辅助器具安装与康复训练的救助。
辽宁省慈善总会首次注入72万元,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辽宁省慈善总会将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向社会募集资金,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接收的社会捐赠的资金,可按捐赠人意愿开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辽宁省慈善总会矫形康复基金接收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辽宁省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年大街支行
账 号:3301 0021 0926 4004 291
基金管理与使用
1.辽宁省慈善总会设置基金管理小组,主要负责矫形康复基金的管理使用,以及矫形康复项目组织与实施。
组长:
徐 航 辽宁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副组长:
郭 政 沈阳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裴树纯 辽宁省慈善总会募捐部负责人
组员:
李婉平 辽宁省慈善总会财务部副主任
杨 柳 辽宁省慈善总会募捐部副主任
徐 畅 沈阳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人员
2.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3.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救助对象审核程序。救助对象持城乡低保证、建档立卡困难户帮扶卡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原件、患者本人(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合作医院确认符合康复医疗救助条件的,填写《辽宁省慈善总会慈善助医项目审批表》,经患者(监护人)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入院康复治疗手续。
5. 救助资金结算。一个康复周期(不超过3个月)结束后,救助对象康复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合作医院报辽宁省慈善总会审核审批,核实无误后落实资金结算事宜。
合作医院
辽宁省慈善总会确定沈阳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合作医院。该医院坐落于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6号甲,占地3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是具备三级医疗资质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其康复科是省重点专科,矫形康复、脑瘫儿童康复是医院的重点康复科目之一。医院可进行各种级别的矫形手术。脑瘫儿童康复中心配备了全套的专属脑瘫儿童训练设备设施,拥有一批经过专业训练的康复师团队,同时还专门邀请了国内知名儿科专家教授定期在本医院出诊。2016年以来,连年被辽宁省残联、沈阳市残联确定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2019年初,辽宁省慈善总会与沈阳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开展了矫形康复救助项目。一年多来,共筹集资金370多万元,康复救助儿童脑瘫患者102人次、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患者88人次、肢体伤残患者21人,效果良好,受到了救助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称赞。
【责任编辑】liaoningpin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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