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近年来,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保护、禁食野生动物各项宣传工作,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近日,兴隆分局水泉子森侦中队民警与辖区居民合力救助一只“三有”保护动物—东北松鼠(别名灰狗子)。
6月7日,水泉子森侦中队民警接到辖区居民薄先生的求助电话,称其在水泉子森林经营所112林班林场主路中间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幼崽,被过往车辆吓的瑟瑟发抖、无法行动,现已被薄先生抱回家中,希望民警协助处理。接到求助电话后,水泉子森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薄先生家中,对野生动物幼崽进行了辨认,确定了这只动物幼崽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东北松鼠(别名灰狗子)。经过民警的详细检查,小松鼠并无外伤,已经恢复体力,精神状态良好,能够自由活动。考虑到自然成长因素,民警最终决定将松鼠幼崽放归大自然的怀抱,并对薄先生的行为提出表扬。“平时经常看到民警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对保护野生动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薄先生说道。
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呼吁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希望大家能从自我和身边做起,关心野生动物,热爱野生动物,积极投身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要尽快联系相关部门,不要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擅自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