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崔秀军)近日,为加强和规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内部监督的责任、方式和工作制度,伊春市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工作部署要求,分解细化六个方面共30项工作任务,系统构建内部“大监督”工作格局。
《实施方案》对压实落靠监督责任提出严格要求。明确了市、县纪委常委会对干部监督工作担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建立了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内设机构和派驻(出)机构具体负责,干部监督机构专职负责的内部监督责任体系;对完善干部监督机构设置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单独设立干部监督机构,确保干部监督机构编制数额达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的平均水平;通过分层分类明晰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机构的监督层级和范围,确保监督全覆盖、零禁区、无盲点。
《实施方案》对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进行了系统部署。明确了开展内部政治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如建立了办公室与干部监督部门对中央纪委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与干部监督部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公布信访举报方式,不断丰富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日常监督方式,开展监督调研等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特别明确了信访、审理部门与干部监督部门在日常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方面的协调联动机制。
《实施方案》对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重点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方面提出惩治震慑、健全内控机制和常态化理想信念教育等任务要求。要求干部监督部门在与其他内部职能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同时,也要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等外部监督协调联动,实现内外监督的有机贯通,将全面从严的主基调向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各环节、各领域延伸。从干部监督角度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要求,重点包括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澄清正名,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等任务。
《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期待和要求,自觉把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根本政治方向和政治任务。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把干部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在管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当好“卫士的卫士”,注意总结推广好经验做法,共同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去年年底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加强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此次《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能够有效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有效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干部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对于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