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李峰)3月1日起《大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将有哪些变化?会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市城管局停车管理科科长李星就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今年将在让胡路未来城小区、大庆西站等地改造、新建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条例》中首次明确,城市管理部门是机动车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去年实施机构改革时,市城管局专门成立了停车管理科,来承担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据李星介绍,除了对辖区机动车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两级城管部门还承担着编制辖区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的工作。
据悉,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我市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加停车泊位6.7万个。其中,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泊位4万个,公共场所配建停车泊位1万个,老旧小区新建改造停车泊位1万个,对一些商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通过内部挖掘改造增加停车泊位7000余个,缓解停车难矛盾。
李星表示,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今年,我市计划在油田总医院、龙南医院、实验中学、祥阁学校、大庆西站等市民停车需求迫切的位置,新建改造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预计改造停车泊位6000余个。
如果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在不影响消防安全、行人和车辆通行等情况下,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增设停车泊位。居住小区周边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还会施划24小时免费停车泊位。
“大庆停车智慧云”年底投用可实现提前查询、预约停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市城管局已经申请专项资金,着手打造大庆“智慧停车系统管理平台”。
其中,静态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及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预计可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9月底前可完成各项目的土建工程,10月底前硬件设备安装完毕,年底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并开始试运行。
“智慧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可大大提升停车的系统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李星说,平台投用后,市民不用再为找不到停车位而伤脑筋,打开手机APP,就能提前知道目的地附近停车场位置、收费标准如何、剩余停车位多少,还可以实现预约停车、导航前往。在停车过程中,绑定车牌号后,系统会自动计费,车辆离开时,车主通过微信、支付宝或ETC即可查看、缴纳停车费。在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优化城市停车供需关系的同时,推动城市动静态交通均衡协调发展,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服务能力。
李星说,平台的建成能有效解决市区中心位置停车设施供应缺口大,商圈、医院、车站等地停车乱、停车难等问题,还可以提高车位周转率,改善城市环境与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正在经营的停车场要在整改后持相关材料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条例》明确,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施划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用于经营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经营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用于经营的,由双方协议确定经营者。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用于经营的,由所有权人自行确定经营者。
已建成的机动车停车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确需改变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的,需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及时函告城市管理部门。
对于正在经营的停车场,在《条例》实施后,经营者要依照《条例》规定进行整改。第一,要在显著的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经营主体、泊位数量、收费标准等内容。
第二,要保持停车场的照明、排水、视频监控等软硬件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第三,要保持停车场内标识标线清晰、场地整洁、通道畅通。
第四,要配建道闸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待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成后接入平台统一管理。
第五,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应急等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佩戴统一的标识,持工作牌证上岗。
“在《条例》实施6个月内整改完成后,现有的停车场经营者要持相关材料向所在辖区的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李星表示,一些尚未经营的停车场应当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在停车场投入使用前15日内向所在辖区的市、县城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