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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费用有补有退!涉及很多在哈尔滨的人

【时间】2021-08-13 10:37:51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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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为做好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1月起缴费比例调整及疫情期间享受免征社保费工作,近日,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通知,2020年2月至12月,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养老保险费免征政策。

按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从2020年1月1日起,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参保缴费,雇主缴费比例为16%,雇工缴费比例为8%。
 
2021年9月1日-10月25日期间开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1月差额补收(免收滞纳金)及2021年1-5月差额补收工作。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于规定时间内到税务征收部门缴纳差额。
 
按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20〕6号)和《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2月至12月,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养老保险费免征政策。

上述补收费用到账后,方能办理疫情期间免征退费,退费全程无需申请,自动处理。
【来源】生活报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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