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龙江 > 社会民生正文

秦皇岛:不严谨的法官拍卖

【时间】2021-02-02 13:12:48  【阅览】

分享:


        本网记者曾于2019年发布了题为"是招商引资,还是破坏营商环境"的报道,详细的讲述了秦皇岛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在黑龙江同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务民事纠纷中,执法不够严谨的问题。然而过了两年,这个普通的公正债权文书案件不但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反而变本加厉了。


10号楼外观

        记者一直关注的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泊度公寓项目7000万元公正债权文书一案,在法院没有确定执行标的额、被执行方已经偿还9000多万元债务的情况下,经开区法院低估贱卖项目10号楼。10号楼是三层独栋建筑,精装修,共享空间挑高8米,建筑风格独特,配套绿化、水系、亭台、停车位等3200多平方米,该区域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市政配套设施齐备、周边物业成熟,该建筑居家和办公俱佳。记者从阿里拍卖网、法院司法拍卖网等途径了解到,附近房产拍卖的成交情况显示,坐落于附近北戴河新区戴河庭院C7号楼2-401号房产建筑面积91.64平方米的普通公寓,评估价1,218,800元,评估单价为13,299元/平方米。而秦皇岛正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泊度1280多平方米的10号楼出具的鉴定结论是房产总价值为895.5884万元(人民币捌佰玖拾伍万伍仟捌佰捌拾肆元整,评估单价为7,063元/平方米),该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同一区域独栋楼房评估价格只是周边普通公寓评估价格的一半。而法院又在上述评估价格基础上下降30%,公布的起拍总价为:6,269,118.8元(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平均单价为:4944.1元/平方米。这样明显的低估贱卖,有失公平、公正,严重损害了被执行人的实体利益。


10号楼外观

        被执行人2020年11月中旬接到评估报告后,立即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重新评估。一直没得到法院答复,直至2020年12月30日,孙玲法官才出示评估公司答复,说评估价格低是因为10号楼没有手续。被执行人当庭提出异议:“在秦皇岛经开区法院接手这个案件之初,被执行人就按要求向经开区法院提交了泊度项目的所有审批证照的复印件,另外,项目的五证就悬挂在10号楼的大堂的明显位置,评估人员到现场做详细勘察怎么能视而不见呢?”何以提出这样罔顾事实的荒唐理由呢?更有甚者,2020年10月26日经开区法院查封10号楼的同时,一并将里面的办公设施及文件封在楼里,致使公司无法办公。期间被执行人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办公设施和文件等搬出来恢复工作,均遭开发区法院孙玲法官拒绝。造成公司停工3个多月,疫情期间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行,给公司的信誉和经营造成重大损失。
本网记者(姜旭光)将持续关注此案。
【来源】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分享: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