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10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全面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工作”新闻发布会。作为电子行政执法证首发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出席发布会,介绍发证后如何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赵振伟介绍,“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需要,此次实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发放电子证件,一是有利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有效提高了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管理质量,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二是通过此次电子证件发放前培训,提高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优化了执法队伍结构,推进了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通过加强对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从准入、培训、考核、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能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法水准,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认可和信赖。
赵振伟表示,电子行政执法证下发后,全省生态系统将围绕四个方面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将继续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执法检查,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三是省级将继续加强对市地、区(县、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综合执法保障水平;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实战练兵,加强装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推动实现生态执法监管全覆盖、效能大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黑龙江已经正式启动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计划11月上旬全面推开。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三大系统确定为电子行政执法证首发单位,近期将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其他领域的电子行政执法证生成工作也在有序、快速推进。
什么是电子行政执法证?电子行政执法证是指由黑龙江省行政执法应用程序按照实体行政执法证样式标准实时生成的动态化图形数据,电子行政执法证与实体行政执法证具有相同效力。通过拍照、截图等方式形成的行政执法证图像不具备法律效力。
谁来制发?明确制发和保障单位。规定电子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全省电子行政执法证制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
明确政府和部门分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署)负责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办审核监管等工作。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电子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和日常管理。
如何申领?明确申领资格和程序。确定了分级审定,统一制发的原则,明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证申请由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定,报省司法厅统一制发。鉴于全省已向乡镇(街道)赋予执法权,规定乡镇(街道)申领电子行政执法证的,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审定。
如何规范执法?完善相关责任条款和适用规定。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调查、检查、核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时,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出示。未出示的,不得实施相关行政执法行为。规定了注销、暂停电子行政执法证使用等制度。对于转借他人使用电子执法证或者以报送虚假材料等方式取得电子执法证的,将被注销执法证件,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对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越权执法、野蛮执法、违反程序执法等行为的,暂停执法资格,暂停电子行政执法证使用功能。除了行政执法证外,在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规范管理方面,一旦条件成熟后,下步电子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也将参照本办法执行。
执法人员一旦在非辖区范围内执法,电子行政执法证将出现红码,显示“跨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