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7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牟善学主持召开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研讨会议,听取相关课题研究情况汇报,确定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扣补有据、符合省情的工作原则,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要求,我省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要以实现“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导向,以杜绝“爆表”现象、基本消除重污染问题为底线,以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为抓手,按不同时段设置不同考核指标和不同考核方法。
会议指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的科学合理制定和实施将成为实现我省“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硬手段”之一。在办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厘清补偿制度与考核评价的关系,运用考核评价的数据结果,通过科学方法设置补偿方法;要厘清短期适用与长效推广的关系,短期以成熟可行的指标、方法为依据开展试点,通过试点的实施,逐步补充完善指标、方法,达到具备推广的条件;要厘清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科学选取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逐步推广应用至全省各市地;要厘清区域之间的关系,兼顾地域、气象等非主观因素,科学建立方法。
会议要求,省厅大气处、财审处、省环科院、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组建专班高效推进该项工作,定期讨论汇报阶段性成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尽快编制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
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