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3月14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环球剧场隆重开幕。3月14日下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力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分为两个部分,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和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部署,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强力实施新时期哈尔滨检察“强检战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哈尔滨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更加自觉融入高质量发展,着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坚持把讲政治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更有实效的司法保障。
在助力疫情防控中主动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制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措施“17条”、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意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司法办案,办理的崔某刑罚转换案被高检院评为首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协助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远程阅卷一案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成立“疫情应急专班”,介入侦查涉疫情案件91件130人;两级院干警共1311人次参与一线防控,在严峻挑战面前体现了责任担当。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主动作为。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并落实保护黑土地资源、服务“六稳”“六保”、服务保障市委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等意见,建立办理案件“三个效果”评价机制,不断推进理性审慎谦抑司法,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广。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主动作为。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学习民法典、服务民营经济”专项活动,设立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搭建“维权岗”,建立专项台账,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坚持“少捕、少押、慎诉”理念办理涉企案件,努力帮助企业“留得住”“活下来”。阿城区检察院、松北区检察院在所办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的决定,涉案企业在建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在助力“三大攻坚战”中主动作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72件1108人,诈骗罪831件1515人,形成惩治金融犯罪专题报告,经高检院向更高层次推荐并被采用;办理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公益诉讼案件163件,提出检察建议161件,助力保障绿色发展;办理农民工讨薪、赔偿金等支持起诉案件66件,涉及金额257.5万元,助力脱贫攻坚。
二、更加坚定践行为民宗旨,着力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担当检察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安全护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996人,提起公诉8976人;不批捕1635人,不起诉633人。做实各项民生检察工作,努力做到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做细做实收官之年的扫黑除恶工作。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94件189人,起诉109件730人,追捕追诉漏犯21人。市院领导包案办理了“呼兰杨光案”“李氏兄弟案”等20件国家、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李氏兄弟案”被高检院评为精品案例。坚持“打网破伞”“打财断血”“深挖深治”并重,移送“保护伞”线索121条;起诉涉案财产106.9亿元人民币及901套房产、465辆汽车、79块土地等非货币性财产;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8份。
将心比心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收到群众来信793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1.7万元。市院建成并投入使用科技设施先进的示范化听证室,全市两级院组织公开听证265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用情用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68人、决定不起诉67人、附条件不起诉46人。市院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媒体高度关注的刘某奸淫幼女案,审判机关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联合12家单位会签《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化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并落实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市院建立“心泉”法治实践示范展示中心与“美丽天使”女童保护中心,开通“保护热线”,开设“空中课堂”,制作普法视频,组织社会宣传,全力凝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共识。
三、更大力度做优主责主业,着力为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四大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质效提升。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启动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以此为依托助力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98件,监督撤案92件,依法纠正漏捕119人、漏诉34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21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39人,对9所监狱进行3次专项巡回检察,发出检察建议15件,推动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推进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强化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提请抗诉27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其中,针对某区法院对高利放贷案件“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监督,办理串案204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01件,对“假官司”“套路贷”形成有力震慑。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立案151件,发出检察建议102件,与审判机关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推进行政检察双向监督。监督不服行政裁判案件48件、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案件64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行政机关和申诉人“面对面”解决争议56件。市院公开听证、化解了葛某与道外区某执法机关长达30年的诉讼纠纷,并为葛某及其子争取司法救助和学业救助,尽显司法温度。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创优。开展“校园、商超食品安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药品安全”等问题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推进解决民生公益问题。深化“等外”案件探索,针对消防安全、河道安全、“慢行交通”、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开展监督,阿城区检察院“一体化推进公益诉讼监督”的经验,经省院高继明检察长推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合力推进反腐成效显著。加强监检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39件177人。紧盯司法腐败,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侦查专班,立案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2件42人,占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数的67%,在全国省会城市检察院中位于最前列。
四、更深层次推进检察改革,着力为提升司法公信深化工作创新更加注重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检察工作“成色”和检察司法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
深化运用案-件比、探索运用案-时比,推动办案“求极致”。开发案件质效分析平台,以大数据对案-件比实行全程、全时监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到院视察时给予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创新设立案-时比指标,对办案天数进行衡量评价,强力推进速裁、简易程序的适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由峰值的3.53下降至1.87,司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认罪认罚工作指引,推进简案速办、繁案精办;牵头起草、推动会签《哈尔滨市关于危险驾驶(醉驾)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的意见》,拓展认罪认罚适用面;加强与审判机关沟通,提升量刑建议采纳率。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的适用率为80.2%,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3%,同比分别增长43、19.4个百分点。
开展业绩考评“本土”探索。以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为要素制定符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的业绩考评办法,做到“本土特色”“量身定制”,以考评强力督促检察官在办案中负责,推动把案件办到最好。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对接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完善员额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3088件;推进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共41人按规定程序退出员额。
五、更实更严强化队伍管理,着力为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夯实根基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激发动能。
着力深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采取“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等形式打造“融党建”品牌,通过灵活有效的党建工作营造讲政治、讲党性、讲团结、讲奉献的机关生态。
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市院层面,选拔部门正职11人,部门副职19人,从基层院选拔3人调任到市院党组和中层领导岗位;基层院层面,选拔38名政治过硬的干部充实到15个基层院领导岗位。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以“一院一品”“一院多品”为载体,打造各具特色基层品牌。香坊区检察院干警李芳芳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程元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每周一案”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以姜国文、王克伦等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深化“四种形态”“三个规定”落实;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13件16人。
着力做实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汇全院之力、聚全院之智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在各环节求细求实,成效显著。以“专班模式”深化问题查纠整治,特别是在教育整顿中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9件39人,在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中发挥了检察机关应有作用。市院总结报送的系统集成经验被全国试点办采用10篇、中央第五指导组采用47篇,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提供了检察模板。
一年来,我们注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答好人民考卷。我们对辖区内95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和587名市人大代表,做到面对面走访、对口联络全覆盖;采取“云走访”、观摩“云庭审”、聘任“公益诉讼监督员”等形式,不断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就公益诉讼检察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在人大监督和支持下更好履行“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责任;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4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两级院组织新闻发布活动6次,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47552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全市检察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主要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三个自觉”做的还不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融合度和实效性还不强。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四大检察”推进不平衡,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需更加主动作为。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不严格执行办案规范、办案标准的顽瘴痼疾反复发作,规范、高效司法有巨大提升空间。队伍建设力度仍需增强,人才结构和年龄结构需持续改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干警违纪违法隐患依旧较大。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实施新时期哈尔滨检察“强检战略”,强力实施服务大局“护航工程”、司法为民“铸魂工程”、强化监督“亮剑工程”、司法办案“创优工程”、队伍建设“筑基工程”,以全市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实施服务大局“护航工程”,锚定市委全会做出的工作部署,主动对接推进自贸区、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县域经济建设,主动服务对俄合作、深哈合作,深化市院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立足检察职能推进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保障民生民利中展现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品质。实施司法为民“铸魂工程”,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动,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起“小案”,消弭对抗、维护稳定;加大检察建议、释案说法、信访法治化建设力度,推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政策,在办案中体现对未成年人、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
三是在做优检察主责主业中彰显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职责担当。实施强化监督“亮剑工程”,以民法典正式实施为契机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做优做强,把法律监督“看家本领”打造成“金字招牌”。刑事检察要在发挥主导作用上持续用力,更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各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用实用好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促进公正司法。民事检察要在精准监督上持续用力,推动审判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落实,推动对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常态化,推动从个案抗诉向类案抗诉拓展。行政检察要在补齐短板上持续用力,强化行政审判程序监督、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和影响力。公益诉讼检察要在探索创新上持续用力,在深化对环境资源、食药安全等法定领域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办理安全生产、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拓展公益监督广度。
四是在提升工作质效中增强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公信。实施司法办案“创优工程”,深化员额检察官管理,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落实,推动办案动能办案效能深度激活;深化案-件比、案-时比适用,推动检察官把案件办到极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升级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五是在深化队伍建设中激发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能。实施队伍建设“筑基工程”,坚持政治建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动,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检察管理、检察文化“四位一体”建设,用鲜活的教育方式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才兴检,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坚持严管厚爱,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加大“三个规定”落实力度,深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坚持从严惩处,对违纪违法问题,刀刃向内,绝不姑息;坚持抓实基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基层院教育整顿加强领导、指导和督导,夯实检察为民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职能谋发展,谱写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