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本网记者:刘春梅 姜莉娜)日前,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四类小型公共场所推行“以照为主、承诺代证”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及“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要求,针对四类小型公共场所(即住宿场所、美容场所、美发场所、沐浴场所)的卫生许可,全面推行“以照为主、承诺代证”改革。
01工作目标
02适用范围
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范围内四类小型公共场所参照此办法执行。
03具体方式方法及流程
首次注册《营业执照》或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变更的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现场领取或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告知承诺书》。
经营者自行学习《告知承诺书》中的内容,承诺其经营的场所满足《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在承诺书中签字盖章。
经营者在开始经营前,应将《告知承诺书》反馈至办理窗口或将《告知承诺书》拍照后发送至邮箱。
经营者将《告知承诺书》与《营业执照》一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后,即可开展经营。
区卫健局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办法,对四类小型公共场所进行监管,并将承诺、履行及监管情况记入信用档案。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 防疫工作不能放松,严禁人员密集现象发生,提前消除隐患,加强排查、消杀和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