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正常的线下庭审受到限制,为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审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海伦法院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互联网开庭审理,通过中国法院专网“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并在中国法院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全过程。
3月13日下午,海伦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平台开庭,“零接触”审理了一起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海伦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平台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初某中是一个死不悔改的惯犯,1994年5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刑18年;2008年6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2年,2018年1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继续作案。2019年9月2日至9月15日凌晨先后三次窜入海伦市康弘医院对面华源旅馆门口盗窃3辆折叠自行车,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由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而看守所又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为了最大限度避免提押过程中出现感染风险,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海伦法院积极与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在法院第一审判庭设立庭审主场,看守所设立分场,依托中国法院专网“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平台,以远程视频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对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初某中涉嫌盗窃罪刑事案件进行在线庭审,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
下午14时许,审判人员、公诉人等进入第一审判庭,审判长韩秋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并主持庭审活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面对屏幕,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宣告权利义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初某中在看守所分场接受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当庭实现了远程举证、质证。接着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初某中发表辩解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被告人初某中犯盗窃罪,经合议庭评议当庭作出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处罚金2000元。整个庭审过程安全文明、完整流畅、规范有序、快速高效,庭审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在线确认了庭审笔录。至下午14时30分,该起案件庭审顺利结束。
主管刑事的副院长韩秋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庭成立了志愿服务队,主动深入到当地社区参与集中大排查、值岗等工作任务,同时,合理安排刑事审判相关工作。今天安排的一起案件的网络庭审,既是智慧法院建设的一项突破,也是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执法办案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更是未来法院办案的一个趋势,我们将继续运用网络庭审方式,将线下诉讼服务转为线上,坚持网上庭审不停、为民服务不止的工作状态,依法打击犯罪行为,为致力于打造平安海伦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沟通,共同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移送、庭审等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适用案件的类型,规范远程开庭的庭审程序,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审理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海伦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和省市法院相关精神,院领导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全院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审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探索尝试开展远程庭审工作,扩大适用案件范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民事、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法院战“疫”工作注入“智慧”的力量,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