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正值元旦将至、寒假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进旅馆业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保护机制,防范在旅馆中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平房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辖区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工作人员重点走访了辖区内学校、商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周边的多家旅馆、宾馆,逐一向经营者、从业人员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等关于旅馆业从业人员在未成年保护方面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发放《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要求旅馆经营者对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做到熟知熟记,力求其压实主体责任、社会责任,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监督旅馆经营者当场签订《涉未成年人住宿异常情形强制报告承诺书》50余份,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并要求从业人员逐一落实,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若经营者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不如实登记身份信息,导致未成年人脱离有效监管、遭受侵害或者参与实施侵害他人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涉未成年人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的,将追究旅馆经营者的相应责任。
下一步,平房区检察院将立足监督职责,持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采取不定期检查监督形式,加大排查密度,督促旅馆、宾馆经营者全面履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及对可能发生侵害等情况的强制报告义务,促进旅馆、宾馆业规范化经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
检察小贴士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