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检察官,我们知道错了,我们不应该参与犯罪活动,我们一定痛改前非,请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吧。”
11月30日上午,阿城区检察院就在校大学生小明、小志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召开相对不起诉释法说理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学校代表到场参会。
案情回顾2019年12月份的一天,小明和小志在同学的邀约下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犯罪。在该起犯罪中,小明和小志使用拳脚实施了殴打对方人员的行为,事情发生后二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然触犯刑律,在得知公安机关正在寻找自己后,二人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
受理该案后,该院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明和小志均系在校大学生,小志实施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二人因为哥们义气,一时冲动,铸成大错,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不仅会成为他们人生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也不利于其今后回归校园和社会。在综合衡量二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后,为挽救失足学生,提出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并进行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阐述了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人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并对两名涉罪学生进行了训诫教育,告诫其要学法、守法,珍惜这次宽大处理的机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用努力学习的实际行动回报检察机关的关爱。两名涉罪学生均表示真诚悔过,引以为戒,还要用自身经历告诉身边的同学和朋友远离违法犯罪。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通过相对不起诉挽救了失足大学生,帮助涉罪学生重新开启未来人生。尤其在一名涉罪学生所在学校封闭管理无法到场参会的情况下,采取远程视频形式召开听证会,最大限度降低对涉罪学生校园学习的影响,感受到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真情。
该院表示,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检察实际相结合,更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应听尽听”,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传递“看得见”“摸得着”的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