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龙江 > 龙江法制正文

证据完整,罚!哈尔滨首例

【时间】2021-08-28 08:41:42  【阅览】

分享:

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25日,哈尔滨市民王女士开车正常行驶过程中,被旁车溅了一身水。当事车辆驾驶员于26日被交警部门开出罚单,罚款100元。该案也是哈尔滨市首起公开判罚的汽车溅水案例。

23日雨后,冰城市民王女士与爱人驾车正常行驶时,因为没关车窗,被旁边快速经过的车辆溅到了水,不仅车内正、副驾驶上的2人从头到脚湿透,车辆后排座椅的车灯也因遇水连电一直不停地闪,关不掉。王女士于24日向交警部门反映了此事,交警部门表示会积极处理。

25日,王女士向顾乡交警队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完整视频。

26日,交警部门将当事车辆驾驶员传唤至交警队,向其开出罚单。

记者看到,罚单上明确写道:车牌号为黑A205**的小型轿车“在上江街实施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代码10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决定处以100元罚款。”

顾乡交警队违法科科长崔洪亮介绍,此次王女士提供了完整证据,交警部门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被处罚人在接受处罚时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没有进行辩驳。

记者了解到,此案例是哈尔滨市第一起公开判罚的汽车溅水案例。因为王女士能够提供完整的视频证据,交警部门可以快速梳理事情经过,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明确表示,如果市民遇到汽车溅水的情况,只要能够提供完整证据,交警部门就可以进行处罚。
【来源】新闻夜航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分享: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