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崔秀军)近年来,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采取宣传教育,正面引导,不断加大对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使得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兴隆林区自然生态环境逐步提高,珍惜鸟类不断增多。近日,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森侦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近日,兴隆分局森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称:其在兴隆林业局一处空地上发现一只“雀鹰”,无法正常飞行,不知是否属于野生动物,请求兴隆分局森侦大队救助处理。得知情况后,森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热心群众及时救助野生动物的爱心行为提出表扬,并对该鸟进行检查,发现该鸟嘴部较短,鼻孔圆形,羽毛呈棕褐色,双爪有明显外伤,精神状态不佳,无法飞行。
随后森侦大队民警将这只“雀鹰”带回兴隆分局,购买了猪肉,切成小块进行精心的喂养照顾。同时民警联系了兴隆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局,经救助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野生动物进行初步鉴定,确认是一只“红隼”,属中猛禽类,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森侦大队民警已将受伤的“红隼”送往兴隆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局进行饲养、医治,等待其状况好转后再将其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