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崔秀军)日前,伊春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伊春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原副局长卢成勇非法占有、索取公私财物问题。2012年6月至2016年4月,时任嘉荫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卢成勇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工程款账外保管,用于个人花销63万元;向某企业副总经理范某索取价值25.14万元轿车一辆。卢成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卢成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同年5月,卢成勇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原乌伊岭林业局副局长郭恩双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郭恩双非法占用林地41平方米为其父母、弟弟修整墓地,并利用职务便利,向某建设工程队索要建筑材料,价值2100元。郭恩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郭恩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伊春市公安局原红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警务技术三级主管曹锋骗取国家燃油补贴款问题。2013年10月至2020年1月,曹锋利用伪造材料,为自家车辆办理了出租汽车营运手续,骗取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款共计6.07万元。2020年12月,曹锋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2021年1月,曹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铁力市双丰镇人大副主席王国涛骗取他人财物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王国涛在与其同学李某某签订、履行种植水稻合同过程中,以承包土地缺少资金为由,多次骗取李某某投资款共计73.72万元,用于个人花销。2020年5月,王国涛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2020年7月,王国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责令退赔。
原西林区西林经营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沈彦彬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沈彦彬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套取西林经营所180亩耕地的粮食补贴,共计18.63万元,用于单位公务支出。2020年12月,沈彦彬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被责令追缴。
原新青区民政局副局长于洪海、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站站长侯威低保审核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8月至2020年2月,侯威在负责低保审核和动态监管工作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低保人员张某某在种植销售木耳、享受财政地力补贴款,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03万元。2021年3月,侯威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于洪海因监管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责令追缴。
原南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曲振兴养老保险审核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曲振兴在负责养老保险资格审核工作中,未对领取养老保险人员进行指纹认证和信息核实,致使58名人员在已去世的情况下,违规发放养老保险金共计9.9万元。2020年12月,曲振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