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赵喜晓 记者:李家云)我们都知道公安机关的着装是很特殊的,上面佩戴很多的警用标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公安人员在执行任务,可就是有人非法持有警用标志,此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近日,海林站派出所民警在海林站出站口执勤时,迎面走来一名男子,这名男子身上的着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的注意,因为这名男子身上穿的是警用冬季执勤服,还佩戴了胸徽和警号,可是民警一眼就看出了不对劲儿,于是立即对他进行了询问。
经调查,警服是孙某偶然捡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警方对孙某持有的警用标志及警服进行了收缴,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
如果发现非警务人员,涉及非法穿着、佩戴、持有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或非法制售制式警服、警用标志、证件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我们将发现一起,依法严肃处理。
平时的生活中也要提高警惕,若遇到有人自称警察时,一定要对其身份进行辨别,切莫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