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本网记者:刘春梅 姜莉娜)为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近日,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对隋某、石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司法救助申请人隋某、石某某宣读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简述了申请司法救助原因,承办检察官闻立君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就司法救助规定的法律适用、拟作司法救助的意见和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阐述。平房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隋某、石某某系孙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害人,因该案受伤害后致使工作丢失,无固定职业,生活来源不稳定,且在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不予赔偿,造成其二人生活困难,在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对该二人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可帮助其暂时缓解生活困难,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且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拟对司法救助申请人隋某、石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听证人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了解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后逐一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司法救助申请人作出的拟司法救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