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本网记者:刘春梅 姜莉娜)8月21日,南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刚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南岗区法院以远程庭审方式公开审理。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守国带领团队出庭支持公诉,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春燕到庭审现场指导。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被告人李某滨、高某平为达到非法拆迁的目的,伙同被告人徐某刚、王某伟、崔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徐某刚为首,以被告人王某伟、崔某、高某平、李某滨等18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刚伙同被告人李某滨、高某平、孟某宇、王某伟、崔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二款,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刚伙同被告人王某伟、崔某等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刚伙同被告人常某民、郑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该犯罪组织成员还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鉴于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为确保案件质量,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庭前会议,为开庭审判做好了各项准备。
该案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与被告人连线,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做到案件审理与疫情防护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