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湘潭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六大职能”,坚持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为出发点,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目标,制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13条,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性和规范性,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公平竞争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精准施策,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引领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若干措施》明确,严格对标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省委“一规划两方案”、市委“两方案一清单”的要求,从严推进法治督察,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切实解决全面依法治市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强监督 打造规范公正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政府公共政策出台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压实起草部门的自查责任。加大对招商引资、税收金融、市场监管等领域政策文件的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碍公平竞争、不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规定及时废止或修订。杜绝政策制定层层加码,助力企业减负纾困。指导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机制,降低企业迎检成本,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指导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推进“首违不罚”“免罚轻罚”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行“一业一册”告知制度,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能力,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强举措 降低商事领域纠纷成本
《若干措施》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等,积极运用“多元解纷+司法确认”机制,帮助企业高效低成本化解商事领域纠纷。深化“警司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突出事件应急处置上协同配合。坚持复议案件“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将调解贯彻到办理全过程,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依法纠正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联动配合,形成仲裁、调解、诉讼等解纷机制优势互补、灵活多元、快捷高效的解纷合力。研究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合同的签订,加强对政府合同履约情况跟踪问效。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推动政府合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强供给 营造优质精细法律服务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水平。立足高效精准,推行“点餐式服务”,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千所联千企”“法治体检”等特色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纾困。以“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为依托,开辟企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推动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做到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协会、商会意见。
强监管 严格把关司法服务质效
《若干措施》强调,完善律师执业监管机制,深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以党建工作、思想学习教育、业务活动、公益服务等为重点的全方位督查,并抓好整改和“回头看”工作。严把司法鉴定准入关,将能力验证、资质认定、岗前培训情况纳入行政许可审查事项。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的常态化监督管理模式,综合运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案卷评查等管理手段,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