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首席记者孙守印)记者从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和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在主城区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四者选其一,否则不过岗”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管理,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详情如下:
整治区域:城区各交通路口、主次干道
整治重点: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非机动车、行人突出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非机动车
1、闯红灯;
2、逆向行驶;
3、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乱停乱放;
5、遇停止信号时,越过停止线停车;
6、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正确佩戴头盔等。
(二)行人
1、闯红灯;
2、不走斑马线;
3、乱穿马路;
4、翻越隔离护栏等。
整治措施: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如下措施,当事人“四者选其一,否则不过岗”: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通过各类媒体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予以曝光;
3、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关于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告》,并至少集10个赞后方可离开;
4、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
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互相告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建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