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首席记者孙守印记者王振环)按照大石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3月17日开始全市范围内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城市道路、国省道路、农村道路交通信号灯调整为红灯,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以及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持有通行证)外,其余一切车辆禁止通行。接送待产孕妇、重病救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保障民生物资、防疫物资的车辆,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依照相关要求进行确认后允许通行。同时,电子警察对违反规定要求的机动车实施24小时抓拍。
为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全面阻断疫情传播风险,3月20日,交警大队在城市外围部署8个卡点警力的基础上,全面管控城市道路,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在新公安局岗、双碑岗、工商局岗、菱镁化工岗、威廉豪森岗、华宫岗、陆合岗、五堪岗、杨房岗,人民大街、金桥铁道口等进城出城主要路口,车辆集中通行道路等11处部署警力,在龙山岗、十字街岗、党校路口、汉庭酒店、河畔洗浴、石桥大街等6处路段设置城市道路车辆检查卡点,城区中队和静态管理中队主要领导和副职领导带队,抽调中队骨干力量,逐人逐车进行检查,严查上路行驶机动车。
进一步明确路面管控重点。对机动车不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悬挂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路面现场查控时重点检查驾驶员通行证、驾驶证、工作证,检查乘坐人员通行证、工作证,照证齐全对应,并经核查后放行。
进一步明确违法违规处罚。对驾驶员不能提供通行证、驾驶证、工作证,将对驾驶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借通行证,搭乘非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为他人提供虚假通行证、工作证等情形将通报市委督察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未参加防疫工作人员和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伪造通行证、工作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将对驾驶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对拒不配合,妨碍公务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严惩。
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督导。大队2名主要领导分片检查督导,大队4名班子成员包点包段,指导一线中队现场开展路面查控工作。市委督查部门深入到城市道路车辆检查卡点,配合交警全力抓好路面管控工作。
3月20日,交警大队现场检查机动车450余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起,现场处罚驾驶员5名,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