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首席记者孙守印记者李向南)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美化市容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等省市各相关部门关于犬类管理的相关规定精神,大石桥市成立了由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军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张瑜为副组长,三十一个部委办局、乡镇副局长、副书记、副镇长为成员的大石桥市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8月31日上午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王洪桥就大石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进行了解读,组长张军就犬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各成员单位的领导意识、加强舆论宣传等各方面工作做了强调。
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长、犬类管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周剑平向记者介绍说:办公室将按照“大石桥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及“大石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犬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内容,抽调10余名精干警力负责这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这周内我们将在市内蟠龙山广场、和谐广场等4个人口流动密集的场所立上拱门,搭建宣传台,制作大型彩色宣传栏、板,张贴标语;制作2000份宣传公告,张贴在市内各政府机关、社区、居委会、小区等交通要道显眼的标志物上、各乡镇政府、自然村的重要位置;制作3万份宣传单,通过集贸市场、各村民委员会、学校分发到市民、村民手中;利用有线电视台、市区内电子宣传大屏幕进行字幕全天候滚动播出,使犬类管理这项工作的意义、办法、具体措施、流程,真正达到市民、村民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日后的犬类普查、登记、区域划分等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