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宋广函主任记者孙守印)为进一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大石桥市范围内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查封的车辆难以扣押和被执行人难以查找的问题,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大石桥市法院、大石桥市公安局实现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公安局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车辆采取查控措施,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找到新的突破口。
据了解,大石桥法院积极主动与市公安局联系,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近日,两家联合下发了《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大石桥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法院确定执行局为联络部门,负责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提请查控、推送提请查控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移送涉嫌拒执罪的相关材料等工作。公安局确定指挥中心为联络部门,负责接收法院送交的查控请求和材料、完成布控准备工作,并向有关执法单位下达布控指令,向法院执行局反馈查控信息、指令有关执法单位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完善综合治理大格局,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我们法院和公安局签署了指导意见。
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工作是人民法院和公安局开展双边合作和协作,强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进一步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的签署彻底改变了过去查控过程中一事一议的工作方式,也将推动大石桥法院与大石桥公安局的执行联动向信息化、常态化转变,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法院执行局领导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