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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法院公开宣判钱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贩卖毒品案

【时间】2024-06-20 11:37:23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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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哪怕只有一次一克,也会被终身追责!”6月18日,适值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前往武穴市看守所,集中宣判了一起贩卖新型毒品案件,并邀请禁毒办社工代表现场观摩,“全景式”体验毒品案件集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杨某从被告人钱某、张某权及“军军”处购买30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5克甲基苯丙胺,并先后将270颗片剂和5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王某。被告人曾某从被告人钱某处购买5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和一些甲基苯丙胺,并先后将4颗片剂贩卖给张某。被告人李某从被告人熊某处购买15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并将14颗片剂贩卖给被告人张某权。被告人钱某将2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和一些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张某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世、杨某华、曾某祥、熊某、李某、张某权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归案后,6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法院最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千至六万元不等,追缴违法所得毒资,并上缴国库。6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寄语

  毒品如沉重铡刀,斩断了丰满羽翼;毒品像排山海啸,吞噬了弱小躯体;毒品似无情洪水,冲垮了美丽家园;毒品若漫天狂沙,遮蔽了明媚阳光;毒品是魔鬼,沾上,必定伤痕累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毒品不仅直接危害身体健康,更会对一个人的人格、家庭、事业乃至整个人生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一旦身陷其中,必将难以自拨。

  毒品犯罪更严重危害社会,危害群众。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贩卖、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每个人都应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武穴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铭记,毒品是万恶之源,无论因叛逆、因好奇、因引诱、面对毒品,请大声说“不”!也切勿因一时的利益诱惑走上贩毒的不归路,后悔终生。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责任编辑】ccnntv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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